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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计委关于华南植物园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03.05.20 作者:华南植物研究所
2003年4月15日

    根据2003年4月13日中国科学院、广东省和广州市共建华南植物园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决定,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广州召开了华南植物园建设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高殿瀛同志主持,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人防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华南植物研究所、共建工作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高殿瀛副主任首先传达了李长春、张德江和林树森等领导同志对华南植物园共建项目的指示,要求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对共建项目特事特办,随后会议对共建华南植物园涉及的用地、规划、立项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纪要如下:

    一、关于华南植物园的土地红线。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华南植物园的用地确权问题,请华南植物所(园)写一个专题报告给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及存在问题和建议;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一个内部协调会,争取在4月25日前完成华南植物园土地红线审批工作;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和市规划局有关函件精神,将华南植物园内已关闭的打石场58亩用地和已注销的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500亩用地划归华南植物园;若华南植物园用地红线未办妥前,有关共建项目因建设需要(不存在土地纠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出具同意项目单体先行报建函给市规划局。

    二、关于总体规划报批。华南植物园用地红线办妥前,华南植物所(园)可以向市政园林局和市规划局同时报送;因植物园建设是绿地建设,规划要点这一步可以省略;华南植物所(园)报送时需要将中国科学院和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附上,两局应尽快批准。

    三、关于规划。一旦市国土局确认土地权属,市规划局可以同时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并尽快审批;若在今年六月底前土地确权未完成,少数单体项目非报不可时,经国土局出函同意对这些项目接受先行报建;华南植物所(园)向市规划局提供共建项目单体报建计划备案。

    四、关于立项。为了尽快落实共建工作,需要特事特办;共建项目主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抄送中国科学院和广东省;根据工作安排,八个共建项目分两批报立项;目前形成的共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内外专家多次论证,请华南植物所(园)附上相关论证意见,作为评估意见;华南植物所(园)根据市计委提供的文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后于18日前报市计委,市计委争取在一周内审批。

    五、关于招投标及相关问题。华南植物所(园)是中央驻穗单位,应该由省招投中心负责招投标工作,省、市招投标中心目前正在合并,共建项目可以由市招投标中心负责;目前正在进行的园区建设子项目实验楼及其辅助楼改造工程建议由市规划局出具同意先行招投标的函给省招投标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关于限高问题已由高殿瀛副主任与广州空军后勤部联系基本解决,华南植物所(园)确认本项目是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改造的实验楼及辅助楼建设年代已达20余年,虽属违章建筑,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能减免违章罚款。

    六、关于人防问题。实行新旧案分开处理,不影响新项目建设;新旧案根据华南植物所(园)的需求及投资情况,就地建设人防工程,不交人防费用;旧案如果愿意交异地建设人防工程费亦可,华南植物所(园)可以分期支付;新建项目若不建配套人防工程,也可以支付异地统一建设人防工程费。

    参加人员:会议由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高殿瀛、城市发展处梁永处长、葛群,广州市人防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用地处周利保副处长,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用地管理处刘勇军副处长,市政园林局公园处庄劳动处长,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办公室杜少昆主任,华南植物研究所彭少麟所长、任海部长、王远球处长、龚晓萍副处长、陈健驹副处长、刘伟才处长、李跃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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