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07]54号文批复,同意华南植物园共43920平方米国有农用地(华南植物园展览温室、地带性植被园暨广州第一村地段)转为建设用地。此事得到了中科院、广东省、广州市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也得到了广东省、广州市国土部门的倾力支持和配合。
共建以来,华南植物园积极办理展览温室、地带性植被园暨广州第一村、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等3个涉及土地农转用问题的共建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4年开始,凡涉及农转用问题的用地审批暂停办理,华南植物园3个共建项目的用地审批由此无法按期完成。2005年,随着国家用地审批政策的解冻,共建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须由省国土厅报请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审批。用地报批问题制约着项目规划验收,中科院、广东省、广州市三方共建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召开会议专门讨论研究,一方面要求省、市国土部门协调抓紧办理,另一方面指示华南植物园积极推进共建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展览温室、地带性植被园暨广州第一村用地审批获得批复后,华南植物园将按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批后手续。另外,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用地审批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