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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植物园周国逸、黄忠良参加中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国际研讨会

发布日期:2006.03.02 作者:华南植物园

    2月15-16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议中心召开中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国际研讨会。叶如棠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人大环资委自然保护地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环资委委员吕志、刘镇、许健民、何少苓、姜云宝参加了该次会议。 会议邀请了来自全国人大有关工作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团体、部分国际机构以及部分省区人大环资委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共一百余位代表参加。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周国逸、副局长黄忠良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代表应邀参加了该次会议。   
    会上,11位项目专家将其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所完成的有关中国自然保护地立法的研究结果向代表们作了汇报,并与其他与会代表一起讨论,对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中国是世界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是保护这些有着无可替代价值的自然资源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国的自然保护事业发展迅速,相关的法治也取得一定进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社会的快速转型,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情况,现行的法规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亟待调整和完善。为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自然保护区法的制定纳入立法规划。按照立法规划要求,全国人大环资委抓紧组织起草自然保护地法,希望通过立法建立自然保护地永续发展的良好机制和合理的制度框架。经过两年紧张工作,目前该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并于2006年初发送至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团体、部分保护区管理机构征求意见。此次研讨会的召开也是全国人大环资委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 
    与会代表认为,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自然保护地法,解决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例如困扰保护区多年的管理权、资金来源、法律依据等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对项目专家的研究成果和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代表们提出很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环资委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研究,以便在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时予以吸收采纳。
    鼎湖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为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也遇到了不少共性的难题。早在1956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以华南植物园研究所所长陈焕镛研究员等为首的科学代表团提出了《请政府在全国各省(区)划定天然禁伐区,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学研究需要》的提案。该提案揭开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序幕,也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立法的萌芽。在这次会议的报告中,多位专家提到了鼎湖山作为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的意义和作用,周国逸局长在会上多次发言,根据自己的研究和鼎湖山保护区管理的实践,对自然保护地立法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获得了与会大多数代表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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