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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建设华南植物园协议书

发布日期:2003.01.20 作者:华南植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

共同建设华南植物园协议书

甲方:中 国 科 学 院

乙方:广东省人民政府

丙方:广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国热带亚热带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战略资源植物储备与开发,促进华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使华南植物园建设成广东省重点园林景区,成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科普教育和休闲旅游的主要场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建华南植物园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共建目标

通过共建三方的共同努力,将华南植物园建设成为科研、科普教育、休闲旅游三位一体的具有典型热带亚热带特征的亚洲一流综合性植物园。使华南植物园不仅实现中科院的知识创

新目标,同时也获得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二、 共建原则
共建三方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

有机整体。共建项目既要适应中科院知识创新需要,保持华南植物园作为科学园的科学内涵,又要兼顾省、市社会发展的需求。具体建设工作以中国科学院为主,省、市协建。

三、 共建项目

根据共建目标与原则,由三方共同研究协商提出并须专家论证确定共建具体项目。确定的共建项目要按国际一流标准设计,统一规划,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项目细化,分工协作,共建项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基建工程按省、市有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定程序运作,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国际招标。

四、 共建经费

总投资为3亿元,按共建三方1:1:1投入的原则分期到位(三年内完成)。设立共建资金专用账户,在共建领导小组的监管下统一审批使用。共建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将在三方共同监管下用于华南植物园的持续发展,不作它用。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运作机制

成立由中国科学院、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三方领导参-2-

加的共建华南植物园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共建协调工作,确保共建工作的及时启动和顺利进行。共建领导小组由中科院副院长陈竺(院士)、广东省副省长李鸿忠、广州市常务副市长沈柏年、中科院综合计划局局长李志刚、中科院生物局局长康乐、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业斌、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中铎、广州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高殿瀛、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马文田、中科院广州分院院长陈勇、中科院华南植物所所长彭少麟共11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中科院副院长陈竺(院士)和广东省副省长李鸿忠共同担任,副组长由中科院生物局局长康乐、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黄业斌和广州市常务副市长沈柏年担任。

在共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国际性的共建华南植物园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共建总体规划。

共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由中科院华南植物研究所(植物园)负责。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陆份,每方各执贰份,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中国科学院院长:

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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