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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研究生计划生育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3.08.21 作者: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在读研究生

计划生育责任书

-------中科南植计生合同字[201  ]第 号

甲方:中科院华南植物园

乙方:在读研究生

丙方:研究生导师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公民的法定义务,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法》和《省条例》),确保我园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对来我园就读的研究生,从户籍签入我园起必须与我园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以明确本人在读期间的计生责任。

  1. 在读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得非婚生育。

二、 入学后,一定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不得隐瞒。

三、 在读期间依法结婚的,必须获得导师批准并到园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借取户藉卡办理结婚登记。在读期间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在怀孕后生育前到园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到园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无论本人是否生育过,本家庭已有一孩的生育者,均视为生育二孩处理)应在怀孕前先向园计生部门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待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怀孕生育,生育后夫妻一方要落实结扎措施。

四、政策外怀孕者应自觉落实补救措施,严禁计划外生育。

五、接受外来育龄人员在宿舍内长期居住者,应遵守有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15天内自觉带齐外来人员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园计生部门或居委会登记入住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并配合做好外来人员的定期(4个月一次)查环查孕工作,特别是在居住期间怀孕和生育新生儿,一定要及时到园计生部门或居委会登记,不得藏匿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六、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为了牢记计生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园教学部应配合计生部门做好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甲方(印章):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丙方(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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