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上植物园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首页 │园况介绍 │机构设置 │科学研究 │研究队伍 │交流合作 │人才培养 │党建与创新文化 │园林园艺 │科普教育 │旅游服务│信息公开
  站内搜索
研究生教育
最新动态
规章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旧版停用>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
华南植物园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规定(暂行)
2015-12-15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 】【 关闭】

华南植物园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规定(暂行)

  (2015年12月9日华南植物园学位会审议通过)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中的岗位条件; 

二、现职称为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具有博士学位(1991年后参加工作),并原则上受聘1年以上的科研人员,具有本学科系统、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三、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Q1(一区)发表SCI论文2篇,或单篇影响因子在5以上1篇,或累计影响因子大于10,或以第一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发表SCI论文2篇以及主编专著1部或获授权专利1项或国际登录或审定新品种1个。 

四、科研经费能满足研究生培养的需求。有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和配套的合作(或协作)人员。 

五、年度考核或考评合格。  

六、该规定解释权为华南植物园学位评定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5004664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723号 邮编:510650 邮件:bgs@scbg.ac.cn
电话:020-37252711 旅游咨询热线:020-85232037